购房合同签订的小诀窍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5 13:32) 点击:591 |
在百姓生活中,购房可谓一桩大事,而签合同则是购房的关键一步。虽说有了新合同示范文本,保护了购房者不受非法项目之害,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还要采取一些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签约前多去几次售楼处 很多人从付定金到签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就很少去售楼处,等到售楼处通知催促签约时,可能连自己买的房子还不太了解,有些事项没有搞清楚是不能签约的。在签合同之前,要多去几次售楼处,了解项目的情况,连项目已有的或应有些什么都不尽了解,如何签补充条款呢? 把售楼人承诺都记下来 售楼人员介绍项目时,是你问到什么就答什么,他想到什么就介绍什么,不像合同内容那样有固定的形式,在签合同时,你是按照合同一条条地讨论,有很多东西没有写在里面,自己可能会一时想不起来,签完合同回家再想起来,售楼人员曾答应过送地下储藏室或送其他什么的,这时想起来已经晚了,所以平时谈话时,售楼人员的每一点承诺都要记录下来,能写进合同里的尽量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要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 在签约时,一般会先见一下律师(一般开发商会请一个律师到售楼处帮助签合同),要清楚律师是开发商请的,但律师费是购房人出的,所以律师有责任帮助购房人搞清各种法律细节,有责任维护购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师只有在签了合同后才能取得律师费,所以律师也是希望顺利签约,他们不会主动帮助你质疑开发商的。所以,这时你自己要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才是最重要的。 回家逐条推敲合同条文 很多人被通知签约前,还没有见过合同是什么样的,签约时拿到四份待签字的合同,读着极其专业的法律术语,简直不知所云,这对签约显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一份合同复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静气地一条条研究,把可能的疑问和想补充的地方记在旁边。 注意开发商的补充条款 有些楼盘的开发商在购房合同补充条款的地方,先填写了自己的一些补充条款。这些条件往往是只对开发商有利。比如补充了这样的约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和外墙面使用权、小区和楼宇命名权归出卖人,这显然对购房人不利,这就意味着购房人虽然买了房屋,开发商还可以在它的外墙上有所作为。 开发商的补充条款只表明了开发商的态度,购买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签合同,也可以就这些条款增加自己的限制条件。比如,外墙使用权应有一个约定等。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