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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流程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5 13:30)    点击:594

  房产证相对于房屋就等同于身份证相对于人那样,是很重要的东西,那么,如果房屋产权证丢失了怎么办呢?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房屋产权证丢失后,不办房产证的操作流程,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补办房产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到房产局申报遗失。

  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②缴纳查档册费。

  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③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④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⑤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⑥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知识拓展: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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